讀者服務

閱覽服務

本館皆採開架式閱覽,讀者可以自行挑選、閱讀圖書資料。館內典藏中、西文圖書、參考書、期刊及報紙等館藏資料,提供讀者所需之研究、學習資源以及日常閱讀。

借閱服務

借閱、預約、續借及逾期等相關服務規定請見規章辦法

自修服務

一、本館個人自修區、閱覽區設置自修席位供讀者個人研究學習使用。
二、不得以個人物品不當佔用座位,離館時應攜離個人物品。未攜離之物品,本館得予以移置且不負保管責任。

資訊檢索服務

一、本館設置電腦設備,供讀者館藏查詢及個人研究使用。
二、電腦使用規則請見規章辦法

列印、影印服務

一、資料列印以本館提供的A4大小普通紙為限,黑白列印每面新臺幣二元,彩色列印每面新臺幣五元。
二、本館不提供放大、縮小、剪併及修改印表機設定等服務。
三、列印結果有污損、墨色不清等情形,除因本館印表機因素外,不得要求免付費。

閱覽規則

  1. 本館圖書均採開放式陳列,凡本院同工、靈修研習所學員、校友、教會及友好人士,均可在本館開放時間內閱讀圖書與期刊。
  2. 在館內不得為影響他人閱覽之行為,或擅入非開放空間。
  3. 讀者不得攜帶食物飲料或動物入館,導盲犬除外。
  4. 讀者不得吸菸及喧嘩。行動電話等影響館內寧靜之設備,入館後不得發出聲響
  5. 讀者不得任意移動館內設備,亦不得以個人物品不當佔用館內設備及空間,離館時應攜離個人物品。未攜離之物品,本館得予以移置且不負保管責任。
  6. 讀者不得污損、破壞或不當使用本館館藏資料及各項設備。
  7. 館內空調及公用電腦等,請勿擅自開關或更改設定。
  8.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依相關規定使用館藏;若有違法情事,概由讀者自行負責。
  9. 請遵守館內各項規定,如有違規情事,館員可依情節輕重,予以口頭規勸,經規勸無效者,本館得請該讀者立即離館。

借閱證申請

一、符合下列身分者得申請借書證

  1. 本院專任教師。
  2. 本院兼任教師:短期或不定期兼任教師、代課老師、兼職教師等。
  3. 本院同工:本院正式或兼職員工。
  4. 本院正式學生:指本院開設課程內的正式學生。
  5. 本院校友、本宗及友好教派牧者。
  6. 校外人士:未含括於上述任一身分類別之其他校外人士。

二、持身分證,並依下列規定,親自到圖書館櫃台辦理。

身分 申請費 使用期限 檢附證件
本院專任教師 離職日註銷 身分證
本院兼任教師 離職日註銷 身分證
本院同工 離職日註銷 身分證
本院正式學生 畢業日註銷 身分證
本院校友、本宗及友好教派牧者 辦證起二年 身分證
校外人士 年費三百元 辦證起一年 身分證

三、讀者可持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悠遊卡/一卡通等證件作為借書證。

四、借書證應自行妥善保管,若因他人冒用致使本館蒙受館藏損失,持證人仍應負賠償責任,冒用者一經查獲,依相關法令究責並求償。

五、借閱證遺失時,應立即向本館辦理掛失登記。因未掛失致發生冒用情事,應自負相關賠償之責,且得取消其借閱權利。

借閱規則

一、資料借閱

  1. 凡持有本館有效借書證者,均可借閱館藏。
  2. 借閱冊數與期限:
    (1) 圖書:

    身分 借閱上限 借閱期限 續借次限 續借期限
    本院專任教師 二十冊 六週 一次 六週
    本院兼任教師 十五冊 六週 一次 六週
    本院同工 十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本院正式學生 二十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本院校友、本宗及友好教派牧者 五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校外人士 五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2) 非當期期刊:

    身分 借閱上限 借閱期限 續借次限 續借期限
    本院教師 五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本院兼任教師 五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本院同工 五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本院正式學生 五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本院校友、本宗及友好教派牧者 三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校外人士 三冊 四週 一次 四週

    (3) 視聽資料:每人以二片為限,每片可借閱四週,得續借一次。

3. 本館下列館藏資料僅供館內閱覽,恕不外借:

(1) 教師指定用書。
(2) 中西文參考書。
(3) 當期期刊。
(4) 其他特殊資料。
上述館藏資料因教學研究特殊需求,可辦理隔夜借閱,每類型限借三件,閉館前一小時辦理外借,下次開館後一小時內歸還。

4. 活動推廣資料:

(1) 資料類型:圖書館辦理主題性活動所使用之圖書、期刊、視聽資料等。
(2) 借閱數量及期限:每人限借三件,借閱期限為二週,得續借一次。

二、預約

  1. 讀者欲預約館藏資料,請利用本館線上自動化系統辦理預約申請,預約冊數每人以五冊為限,本館僅接受已借出館藏資料之預約。
  2. 預約者在接獲可借通知七天內,應到館辦理借閱手續,逾期未取者,則不予保留。

三、續借

  1. 讀者借出之圖書資料、期刊及視聽資料如無他人預約,可於到期日前七天辦理續借,借期由續借日起依照原借閱期限重新計算。同一冊圖書、期刊及視聽資料以續借一次為限。
  2. 如有他人預約圖書,該圖書不可續借。
  3. 逾期圖書資料不得辦理續借。
  4. 讀者若有圖書資料逾期未還、或其他違規之情事者不得辦理續借。

四、逾期還書

  1. 資料借閱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如有逾期,除停止其借書權,並課以逾期罰款,每冊每逾一日罰款新臺幣伍元,逾期一日內歸還不會產生罰款,第二日起,以逾期二日之罰款起計,逾期罰款每冊上限新台幣伍佰元。
  2. 僅供館內閱覽資料逾期罰款計算方式以「時」為單位,自逾期日之開館時間起算,每冊每小時罰款新台幣伍元,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逾期罰款每冊上限為新台幣伍佰元。
  3. 逾期借書未歸還及逾期罰款未付清前,停止借書權利,且不能辦理續借、預約等手續。

五、館藏資料如遇本館有特殊需要時,無論到期與否,應於接獲本館通知後,五日內歸還。
六、未辦理借閱手續者不得私自將館藏資料攜出,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七、本院離(退)職人員、學生,須於辦離職(校)手續前將所借圖書悉數歸還。

賠償規則

一、借閱資料時請善盡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毀損、圈點、評註或缺頁等情事,依下列方式擇一賠償:

  1. 圖書:版本相同或最新版之圖書(含附件)。
  2. 期刊:卷期相同或最新卷期之期刊。
  3. 非書資料:最新版本或同一版本。

二、讀者若無法購得相同版本或較新版資料賠償,得以金錢賠償,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1. 以新臺幣定價者,依該定價計價。
  2. 以「基本定價」定價者,依該定價之五十倍計價。
  3. 以外幣定價者,依當日匯率換算後計價。
  4. 套書無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計價。
  5. 未標明定價之中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一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者,則每冊以四百元以上計價;外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二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者,小說類圖書每冊以四百元以上,其他類圖書每冊以一千元以上計價。
  6. 未標明定價之錄影帶、錄音帶、VCD、CD-ROM、DVD、LD、CD每件以五百元計價。
  7. 附件遺失者,以所屬資料定價計價。

三、讀者因遺失圖書資料,經繳納賠償金並領取收據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

電腦使用規則

一、 使用說明

  1. 使用電腦前,請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等)至櫃台登記,依登記之順序入座使用。
  2. 每人每次使用六十分鐘,使用者應於登記使用時間結束前五分鐘,方可再行登記或預約。
  3. 每臺電腦僅供一人預約,並在每臺電腦皆有人使用時,始開放預約。
  4. 登記及預約時間超過五分鐘未上機者,以棄權論,登記或預約以當天使用為限,逾期請重新登記。
  5. 館藏查詢電腦僅供查詢館內書目資料,無限制使用時間,禁止連結其他網站或從事其他用途。

二、 注意事項

  1. 使用電腦應保持安靜,遵守秩序且以不影響他人使用為原則。
  2. 電腦軟硬體遇有任何問題,請洽服務人員,勿嘗試自行修復。電腦若發生損壞,經本館送原廠授權或其他合法營業之廠商檢修,確定為人為因素導致,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
  3. 不得安裝及執行自備之軟體。
  4. 禁止利用電腦玩遊戲。
  5. 禁止瀏覽查詢色情、暴力、賭博、鼓勵使用武器、犯罪等影響公共安全、社會風俗及違反法律等網站。
  6. 禁止利用本館網路從事影響公共安全、善良風俗及違反法律等傳播散布行為。
  7. 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如違反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8. 如有違規情事,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一天超過二次以上,當日不得再登記使用。

三、 資料列印複印收費說明

  1. 本館基於使用者付費、避免資源浪費,提供讀者列印各種資料,並收取列印工本費。
  2. 資料列印以本館提供的A4大小普通紙為限,黑白列印每面新臺幣二元,彩色列印每面新臺幣五元。
  3. 本館不提供放大、縮小、剪併及修改印表機設定等服務。
  4. 列印結果有污損、墨色不清等情形,除因本館印表機因素外,不得要求免付費。